11月19日,记者从交通运送部在上海举办的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存案准则宣贯会上了解到,过渡期为60天的《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运价存案施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宣贯会上,交通运送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上海市交通运送和港口办理局局长孙建平共同为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运价存案中心揭牌。
宋德星表明,运价存案准则是交通运送部协助航运企业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重要行动,也是政府改变办理模式、强化行政服务的有利办法。交通运送部将树立疏通有用的告发反响系统,建立查询中心。针对涉嫌违规的运价行为,将依照区域区分,视情授权、托付有关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具体的查询。关于经查实违背运价存案规则的,将坚决予以查办。
上海航交所总裁张页在会上介绍了世界集装箱班轮运价存案准则施行一年多来的状况和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运价存案受理的预备状况,并许诺严厉实行运价存案中心的保密职责和服务职责。
到11月18日,在全国3615家现已挂号无船承运事务运营企业中,上海航交所已电线家,已提交存案请求的企业620家,已存案企业148家,共有存案运价记载21272条。世界集装箱班轮运价存案准则施行一年多来,到11月1日,进入上海航交所班轮运价存案数据库的发布运价算计41万余条,协议运价算计632万余条,算计673万余条;当时有用运价87万余条。持有世界班轮运送运营许可证的123家集装箱班轮运送企业悉数实行了存案职责,运价存案覆盖率达100%。(吴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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