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山东省交通运送厅发布山东省无船承运事务运营企业存案名单,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全省存案企业1618家,其间青岛市存案企业1312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无船承运事务是我国世界海运商场的重要事务之一,具有量大、面广、触及企业多的特色。2019年5月,我省无船承运事务施行存案制以来,减轻了企业批阅压力,更大激发了商场生机。市交通运送局以国家放宽无船承运职业准入的利好方针活跃培养和引导商场,在推动部、省水运政务数据同享与事务协同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疏通“放管服”变革“最终一公里”,活跃回应广阔企业和社会查询存案企业名单的需求,及时提示企业运营须防备的法令危险,以四项“贴士”、7条“导航”式服务,促进无船承运企业健康发展。
一、关于事务存案。无船承运企业应当在运营活动开端后15日内存案,停止运营活动后15日内存案。依照山东省交通运送厅《关于改变我省世界船只运送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送相关事务存案处理渠道的告诉》,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从事(或停止)无船承运事务等存案事项处理渠道由山东省港航事务办理渠道调整至“交通运送部水路运送建造归纳办理信息系统”。
二、关于运价存案。无船承运事务存案通往后,根据《关于发布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运价存案施行办法的公告》,企业须登陆“上海航运交易所”网络站点进行运价存案。
三、关于存案查询。查询2021年1月31日之前存案的无船承运企业名单,可登录山东省交通运送厅网站,在发布的山东省无船承运事务运营企业存案名单中查询企业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及存案时刻;查询2021年1月31日之后存案经过的企业,可登录交通运送部网站,在水路运送建造归纳办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四、关于危险提示。中国船只署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发布上海海事法院《司法主张书》,提示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的多起触及无船承运人的货物运送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部分无船承运人因法令认识不强、操作不标准等原因,致使其本身面临了较律危险。为此,提示我市广阔无船承运企业及时重视《司法主张书》所触及有关问题,实在进步危险防备认识和危险管控才能,防止合同纠纷案件的发生。
1.山东省交通运送厅 无船承运事务名单公示 《山东省无船承运事务运营企业存案名单》(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4.交通运送部办公厅 《关于世界船只运送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送事务相关批阅存案事项的告诉》(
5.交通运送部 《关于发布无船承运事务运营者运价存案施行办法的公告》(网址:
7.中国船只署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 上海海事法院有关无船承运人的司法主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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