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钟榕华通讯员黄祯国)日前,由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独立研发并推行的创新险种———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在全国试行。无船承运人只要投保该险种,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费,就可以凭此申请无船承运人资格,无需再缴纳保证金。
多年前,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发现无船承运人需要以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的方式向交通运输部交纳80万元保证金,影响资金流动。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无船承运人盘活资金的愿望更为强烈。为此,他们选择厦门的一些无船承运公司进行深入调研,决定开发一项新的责任保险来解决这一个问题。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责任保险的推行,赋予了无船承运人更多的选择,方便企业依据自己的真实的情况选择正真适合的方式获得无船承运人的资格。
在今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举行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启动仪式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和保监会的有关领导为第一批通过投保获得交通运输部无船承运人资格的五家无船承运人颁发了《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已经有几十家无船承运人投保了该险种,充足表现了该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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